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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4部分:可追溯性》由 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上海联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药集团医疗器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上海长征医院推想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256292-T-464 正在起草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4部分:可追溯性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6292-T-46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2-02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99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99 其他医疗设备
归口单位
国家药监局
执行单位
国家药监局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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