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7部分:安装验证》由 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广州柏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深睿博联科技有限公司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联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安诊儿医学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机构有限公司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上海联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文武 、王浩 、毛殊凡 、李琛晖 、孟祥峰 、周振 、葛鑫 、王帆 、李银洁 、陈勇强 、赵晓静 、居斌 、张惠茅 、李彬 、杨瑞杰 、朱雷 、王婷婷 、张晓洁 、吴欣然 、李春浦 、相鹏 、何昆仑 、陈蕾 、胡艺 、沈烁 、刘锋 、周峻 、董敬 、周洋 。
20256295-T-464 正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