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2部分:数据集通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上海长征医院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杭州依图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腾讯医疗健康(深圳)有限公司 、上海联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柏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美中互利医疗有限公司 、慧影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20256297-T-464 正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