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12315 消费投诉处置规范》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 、莆田市标准化研究所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林梅金 、杨碧湘 、梁静 、许英 、彭涛 、许歆 、张毓真 、杨明军 、王彬彬 、 郑秦文 、阮晓晖 、卢俊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备案号:87492-2022。
本文件规定了12315消费投诉处置的基本要求、处置原则、投诉渠道、处置流程、处置要求、结果运用、监督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12315工作机构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