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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处置》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要起草人 严菁张素梅余应功曹剑儒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3/T 1334-2014
发布日期
2014-09-22
实施日期
2015-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6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归口单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管部门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43287-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省辖区内省、州(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投诉范围、受理及投诉的处置。本标准适用于省、州(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投诉处置,县(区)级及以下人民政府行政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严菁
张素梅
余应功
曹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