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器械委托贮存配送服务基本要求》由山西省药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国药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山西弘实标准化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质量智慧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吉伟 、马浩波 、陈彦华 、梁炜 、刘波 、李建军 、李会平 、乔红梅 、吴琨 、李建生 、吴亚东 、贾江涛 、安晓辉 、郭捷 、王蓉珍 、牛伟平 、贺继峰 、郭沐昀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01 医疗设备综合 |
备案号:79265-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医疗器械服务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机构与人员、设施设备、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管理制度与记录、其他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受委托提供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