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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医疗器械委托贮存配送服务基本要求》由山西省药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国药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山西弘实标准化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质量智慧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李吉伟马浩波陈彦华梁炜刘波李建军李会平乔红梅吴琨李建生吴亚东贾江涛安晓辉郭捷王蓉珍牛伟平贺继峰郭沐昀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4/T 2253-2020
发布日期
2020-12-25
实施日期
2021-02-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01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01 医疗设备综合
归口单位
山西省药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79265-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医疗器械服务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机构与人员、设施设备、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管理制度与记录、其他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受委托提供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吉伟
马浩波
刘波
李建军
吴琨
李建生
安晓辉
郭捷
贺继峰
郭沐昀
陈彦华
梁炜
李会平
乔红梅
吴亚东
贾江涛
王蓉珍
牛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