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备案号:83934-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真空和非真空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容器(采集容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真空和非真空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容器。本标准不包括采集针、持针器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血液培养瓶或可用于静脉血的“动脉”血气采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