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2部分:气态排出流及通风中放射性离线连续监测设备》 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勇 、秦文超 、丁世海 、杨广利 。
GB/T 12726.2-1991 (全部代替)
GB/T 12726.2-2013 现行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951-2:2009。
采标中文名称:核电厂 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2部分:气态排出流及通风中放射性离线连续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