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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1部分:一般要求》 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付羲周红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T 12726.1-1991 (全部代替)

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当前标准

GB/T 12726.1-2013 现行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1部分:一般要求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2726.1-2013
发布日期
2013-12-17
实施日期
2014-08-01
全部代替标准
GB/T 12726.1-1991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F6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951-1:2009。

采标中文名称:核电厂 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1部分:一般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付羲
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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