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3部分:高量程区域γ连续监测设备》由 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拟实施日期:发布即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卫峰核电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昆 、杨振雷 、杨戴博 、万波 、黄有骏 、李丹 、黎刚 、李进 、蒋天植 、罗庭芳 、曾少立 、马权 、陈南霖 、何亮 、刘盈 、张虎 、翁小慧 、张伟 、吕锋 、张祥林 。
GB/T 12726.3-2013 (全部代替)
20252363-T-469 正在征求意见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20 核能工程 |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951-3:2022。
采标中文名称:核设施 - 对安全重要的仪器系统 - 事故和事故后条件的辐射监测 - 第3部分:连续高范围区域伽马监测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