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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第2部分: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功能的要求》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主要起草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西安核仪器厂

主要起草人 张京长梁平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EJ/T 1097.2-2014
发布日期
2014-11-17
中国标准分类号
F8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8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80 辐射防护
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主管部门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4839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京长
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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