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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第二部分:气态排出流中放射性惰性气体连续监测设备的特殊要求》 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二研究所

目录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T 12726.2-1991 废止

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第二部分:气态排出流中放射性惰性气体连续监测设备的特殊要求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T 12726.2-2013 (全部代替)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2部分:气态排出流及通风中放射性离线连续监测设备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2726.2-1991
发布日期
1991-09-03
实施日期
1992-05-01
废止日期
2014-08-01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F87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效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951-2:1988。

采标中文名称:。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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