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峨眉山茶加工技术规程》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乐山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四川省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清溪茶业有限公司 、夹江县农业农村局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沐川县农业农村局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
主要起草人 高婧斐 、杨昌海 、陈伟 、颜飞 、梁琪惠 、张丽群 、任静 、甘勇 、彭诗 、晏文平 、徐勇 、吴雪飞 、帅俨芮 。
67 食品技术 |
67.140 茶、咖啡、可可 |
67.140.10 茶 |
备案号:78361-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号 。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峨眉山茶相关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的地域范围、鲜叶、加工条件要求、加工工艺、质量管理、产品的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