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峨眉山矿泉水加工技术规范》由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峨眉山市地理标志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峨眉山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促进会 、峨眉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峨眉山峨眉雪矿泉饮料有限公司 、峨眉山北纬三十度饮品有限公司 、峨眉山市钰泉水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谢志伟 、王燕 、景赞 、吴蔚 、宋海英 、王加银 、夏银春 。
67 食品技术 |
67.160 饮料 |
67.160.20 无酒精饮料 |
备案号:87598-2022。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峨眉山矿泉水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生产要求、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74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峨眉山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