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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八司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二司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艾克塞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鲍家斌 、付嘉佳 、李自平 、郭璇 、谢鹏 、李帆 、王进军 、吴祥星 、周凯 、张宗远 、杨玉波 、宗波 、朱峰 、丁大弸 、唐文偲 、何佳霖 、李达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1806-2022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8475-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2号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核设施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不适用于核能发电企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鲍家斌
付嘉佳
谢鹏
李帆
周凯
张宗远
朱峰
丁大弸
李达
李自平
郭璇
王进军
吴祥星
杨玉波
宗波
唐文偲
何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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