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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 高伟刘锁祥冯博然徐慧纬陈玮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梁军何鑫孙虹昊张志果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1809-2022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8478-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供水系统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高伟
刘锁祥
陈玮
吴祥星
杨玉波
梁军
张志果
冯博然
徐慧纬
周凯
张宗远
何鑫
孙虹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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