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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 、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楼孝荣 、张旭亮 、吴祥星 、周凯 、张宗远 、杨玉波 、龚志荣 、常蛟 、冯春华 、冯阳 、李长江 、刘冰 、杨仁 、王凡 、张慎颜 、彭华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1810-2022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8479-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2号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镇燃气系统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楼孝荣
张旭亮
张宗远
杨玉波
冯春华
冯阳
杨仁
王凡
吴祥星
周凯
龚志荣
常蛟
李长江
刘冰
张慎颜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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