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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楼孝荣张旭亮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龚志荣常蛟冯春华冯阳李长江刘冰杨仁王凡张慎颜彭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1810-2022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8479-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镇燃气系统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楼孝荣
张旭亮
张宗远
杨玉波
冯春华
冯阳
杨仁
王凡
吴祥星
周凯
龚志荣
常蛟
李长江
刘冰
张慎颜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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