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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何晓燕 、张忠波 、万玉倩 、陈鹏 、韩涵 、杨昆 、吴祥星 、周凯 、张宗远 、杨玉波 、邢更力 、付晓娣 、何畅 、耿思敏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1813-2022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8480-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2号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水利系统的反恐怖防范与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何晓燕
张忠波
韩涵
杨昆
张宗远
杨玉波
何畅
耿思敏
万玉倩
陈鹏
吴祥星
周凯
邢更力
付晓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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