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何晓燕 、张忠波 、万玉倩 、陈鹏 、韩涵 、杨昆 、吴祥星 、周凯 、张宗远 、杨玉波 、邢更力 、付晓娣 、何畅 、耿思敏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88480-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水利系统的反恐怖防范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