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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2027-01-01。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地平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梅赛德斯一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丰田智能电动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北京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路特斯机器人有限公司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254323-Q-339 正在审查

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4323-Q-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9-05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T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组织起草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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