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济宁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兖矿新里程总医院 。
主要起草人 李霞 、吴世福 、田月洁 、谢彦军 、许莉莉 、刘健 、徐魁 、郭凡岭 、时明 、曹晓孚 、童赣冬 、霍艳飞 、孙春晓 、常广金 、张景东 、岳红霞 、张亚飞 、赵艳艳 、常虹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9068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