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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济宁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兖矿新里程总医院 。

主要起草人 李霞 、吴世福 、田月洁 、谢彦军 、许莉莉 、刘健 、徐魁 、郭凡岭 、时明 、曹晓孚 、童赣冬 、霍艳飞 、孙春晓 、常广金 、张景东 、岳红霞 、张亚飞 、赵艳艳 、常虹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7/T 4530—2022
发布日期
2022-07-25
实施日期
2022-08-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主管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90682-2022。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霞
吴世福
许莉莉
刘健
时明
曹晓孚
孙春晓
常广金
张亚飞
赵艳艳
田月洁
谢彦军
徐魁
郭凡岭
童赣冬
霍艳飞
张景东
岳红霞
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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