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吴文宇 、王茜 、赖舒坤 、左丽 、吴斌 、邢惟青 、张敏 、古志华 、苗丁月 。
备案号:117703-2024。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