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吴文宇 、刘小瑜 、赖舒坤 、钟天华 、左丽 、方雅宁 、张明群 、汪曙 、胡志 万 、王科 、于甜 。
备案号:119490-2025。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