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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吴文宇刘小瑜赖舒坤钟天华左丽方雅宁张明群汪曙胡志 万王科于甜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541—2024
发布日期
2024-11-29
实施日期
2025-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01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01 医疗设备综合
归口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9490-2025。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吴文宇
刘小瑜
左丽
方雅宁
胡志万
王科
赖舒坤
钟天华
张明群
汪曙
于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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