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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吴文宇左丽赖舒坤钟天华王茜吴斌刘小瑜张明群胡志万袁 源薛晴李祥子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542—2024
发布日期
2024-11-29
实施日期
2025-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9491-2025。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皮肤科专科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含皮肤科医疗机构及其他具有化妆品不良 反应监测能力的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吴文宇
左丽
王茜
吴斌
胡志万
袁源
赖舒坤
钟天华
刘小瑜
张明群
薛晴
李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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