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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李超郭新亚惠晓梅杜世勋武亚川李晓姣李霞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4/ 726-2019
发布日期
2019-11-01
实施日期
2019-11-01
全部代替标准
DB14/ 726-2013
中国标准分类号
Z77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30 污水
归口单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8442-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执行GB/T 31962。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超
郭新亚
武亚川
李晓姣
惠晓梅
杜世勋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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