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东南大学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备案号:74534-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9号 。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日处理能力<500 m3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