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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陈益明张健刘文贵冯昭华吴锡峰郭建泷叶勇黄会荣王静黄颖慧郭燊胡绿漪陈强庄景宏钟启俊代焕芳涂德贵孙亚芹李富果彭陈乐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 1869-2019
发布日期
2019-11-12
实施日期
2019-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77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30 污水
归口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8110-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规模在500 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益明
张健
吴锡峰
郭建泷
王静
黄颖慧
陈强
庄景宏
涂德贵
孙亚芹
刘文贵
冯昭华
叶勇
黄会荣
郭燊
胡绿漪
钟启俊
代焕芳
李富果
彭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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