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主要起草人 郭巍 、陈洁 、张振文 、关建玲 、王蕾 、孙长顺 、张亚娟 、程俊侠 、董雯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30 污水 |
备案号:66644-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汉丹江流域(陕西段)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等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