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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罗育池陈瑜余香英李燕黄振雄李永蒋婧媛熊津晶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 2155-2019
发布日期
2019-06-05
实施日期
2019-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5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3388-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向小东江流域排放污水的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制革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和水产品加工业、畜禽养殖业等6 类重点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等4 种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重点控制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上述4种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按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罗育池
陈瑜
黄振雄
李永
余香英
李燕
蒋婧媛
熊津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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