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丘锦荣 、卢文洲 、雷育涛 、易皓 、林澍 、刘芸 、庞志华 、赵坤荣 、卓琼芳 、虢清伟 、桑燕鸿 、彭雪慧 、曾经文 、林晓君 、王秀娟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30 污水 |
备案号:60866-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向练江流域排放污水的纺织染整、造纸和纸制品、食品加工及制造等重点控制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色度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其中,纺织染整行业应按《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全部入园、集中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