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龙眼产后贮藏保鲜技术规范》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万凯 、肖更生 、徐玉娟 、谢书越 、黄聪灵 、赵晓丽 、王富华 、刘帅 、高毓文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6638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新鲜龙眼的质量要求、采收要求、贮藏前准备、保鲜技术要求、贮期管理、出库与运输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龙眼采后的贮藏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