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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龙眼产后贮藏保鲜技术规范》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万凯肖更生徐玉娟谢书越黄聪灵赵晓丽王富华刘帅高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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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2204-2019
发布日期
2019-10-31
实施日期
2020-01-3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31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20 植物栽培
归口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主管部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638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鲜龙眼的质量要求、采收要求、贮藏前准备、保鲜技术要求、贮期管理、出库与运输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龙眼采后的贮藏保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万凯
肖更生
黄聪灵
赵晓丽
高毓文
徐玉娟
谢书越
王富华
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