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法技术要求》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环协科技咨询开发中心 、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青 、张创荣 、李苑彬 、谢小晶 、邹耀 、许锐杰 、李辰 、李汉汉 、徐芬芬 、黄振中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01 空气质量综合 |
备案号:5438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光离子化检测器法)的应用选型、性能检验及验收。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离能较高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