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张晖
、杨威强
、赵秀颖
、孙西勃
、刘志阳
、张永波
、廖程浩
。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DB44/ 2367-2022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实施日期
-
2022-09-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60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 归口单位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主管部门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9817-2022。
起草单位
起草人
- 张晖
- 杨威强
- 刘志阳
- 张永波
- 赵秀颖
- 孙西勃
- 廖程浩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