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Toggle navigation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国际标准
国外标准
示范试点
技术委员会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安徽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4-04-15
实施
于 2024-05-15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4757-2024
发布日期
2024-04-15
实施日期
2024-05-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01 废物综合
主管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1697-2024。
相近标准(计划)
DB41/T 2198-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DB11/T 1484-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DB61/T 1658-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DB13/T 5500-2022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核查与监测技术指南
HJ732-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DB44/ 2367-2022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4/T 4686-2024 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
DB41/T 2665-2024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DB37/T 2706-2015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DB41/T 2199-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