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监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和莹 、张淳 、郭亚飞 、张秦铭 、薛平 、葛毅 、王佳 、周玉海 、祁鹏 、张静雪 、周弛 、范智超 、王蕾 、万丹 、李飞 、李永庆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98798-2023。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准备、监测技术、结果计算与报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的要求,描述了记录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