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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森林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陈亦斌李金泰王炳煌陈璋琪吴金建邹建明洪小琴黄全佳曾群智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729-2017
发布日期
2017-12-25
实施日期
2018-03-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B 65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归口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8742-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鉴定评估准备、森林环境损害调查、因果关系分析、森林环境损害实物量化、森林环境损害价值量化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因污染环境导致森林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因核与辐射、致病性生物污染、破坏生态所致森林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以及森林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要素的损害鉴定评估和林木资源、林副产品、林地资源等资产或财产损害的价值评估。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亦斌
李金泰
吴金建
邹建明
曾群智
王炳煌
陈璋琪
洪小琴
黄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