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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陈璋琪洪小琴曾群智王萍萍陈秋兰董冬吟黄全佳陈亦斌贾婧姝魏莲廖振元宋晓森董斌斌王伟鹏陈绛云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726-2017
发布日期
2017-12-25
实施日期
2018-03-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01 水质综合
归口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8740-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术语和定义、鉴定评估原则、鉴定评估一般要求、地表水环境损害调查与损害确定、因果关系分析、地表水环境损害实物量化、地表水环境损害价值量化、恢复效果评估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因违法排污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导致江河(含感潮河段)、湖泊、渠道、水库等不同使用功能的地表水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因核与辐射所致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以及因地表水环境损害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鉴定评估。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璋琪
洪小琴
陈秋兰
董冬吟
贾婧姝
魏莲
董斌斌
王伟鹏
曾群智
王萍萍
黄全佳
陈亦斌
廖振元
宋晓森
陈绛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