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李长东 、余海军 、黎俊茂 、李和敏 、戴伟杰 、吴浩 、余修涛 、孙雪萌 、张红昌 、宋燕 、周虎 、江文锋 、朱华 、陈亮 、杨桂芬 、温利峰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10 固态废物 |
备案号:38804-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收集、贮运、处理及回收利用企业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