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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李长东余海军黎俊茂李和敏戴伟杰吴浩余修涛孙雪萌张红昌宋燕周虎江文锋朱华陈亮杨桂芬温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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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203-2013
发布日期
2013-09-16
实施日期
2013-12-16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10 固态废物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38804-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收集、贮运、处理及回收利用企业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长东
余海军
戴伟杰
吴浩
张红昌
宋燕
朱华
陈亮
黎俊茂
李和敏
余修涛
孙雪萌
周虎
江文锋
杨桂芬
温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