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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通用要求》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213562-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21-08-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6-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6-2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120 电车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过程的术语和定义,包括基础术语、梯次利用过程术语、再生利用过程术语、管理规范类术语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退役车用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