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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放电规范》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20191067-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19-03-2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120 电车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动力蓄电池放电过程中的总体要求、放电程序要求、贮存和管理要求、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放电,本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动力蓄电池的放电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1、总体要求:规定放电规范的一般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及场地要求; 2、放电程序要求:包括放电过程的预处理、蓄电池单体放电、蓄电池包(组)放电。 3、贮存和管理要求:规定放电前后的动力蓄电池贮存的环境条件及如何进行管理。 4、安全要求:本标准设计的是大电流下的放电,需要放电的报废后的动力蓄电池,不清楚蓄电池的状态,因此,在操作的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