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放电规范》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20 电车 |
1、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2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下文简称《政策》),第三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废旧动力蓄电池放电可采取物理和化学两种放电方式。
对外壳完好的动力蓄电池宜采取物理放电,物理放电应采用专业放电器或自动放电系统,应对热能散发环境做好隔热、导热或热转换措施。
对受损严重、无法连接放电器的废旧动力电池采取化学放电,化学放电应采用吊装设备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搬运入放电液中,同时应收集放电液进行环保无害化处理或交由相关环保处理企业处理”。
但是,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放电,放电到什么程度,怎样提高效率,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2、放电是一个相对简单的过程,但关系到动力蓄电池的拆卸,动力蓄电池的拆解,如果不能对动力蓄电池进行安全放电,则不能顺利并安全的对电池进行拆卸和拆解。
安全放电是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也是回收处理的前提条件。
因此研制《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放电规范》的国家标准,意义重大。
3、放电规范是一个安全保障,将高电压的蓄电池放电至安全电压,不仅保障动力蓄电池拆卸和拆解能顺利进行;还可以保证拆卸和拆解过程中,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放电规范》是一个补充,就目前电动汽车的发展情况,在2018-2020迎来动力蓄电池报废的井喷时期,而现在却没有规范、统一的处理方法,标准的建立将会推动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并完成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的目标。
同时,也是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再生利用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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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动力蓄电池放电过程中的总体要求、放电程序要求、贮存和管理要求、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放电,本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动力蓄电池的放电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1、总体要求:规定放电规范的一般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及场地要求; 2、放电程序要求:包括放电过程的预处理、蓄电池单体放电、蓄电池包(组)放电。 3、贮存和管理要求:规定放电前后的动力蓄电池贮存的环境条件及如何进行管理。 4、安全要求:本标准设计的是大电流下的放电,需要放电的报废后的动力蓄电池,不清楚蓄电池的状态,因此,在操作的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