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放电规范》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20 电车 |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动力蓄电池放电过程中的总体要求、放电程序要求、贮存和管理要求、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放电,本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动力蓄电池的放电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1、总体要求:规定放电规范的一般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及场地要求; 2、放电程序要求:包括放电过程的预处理、蓄电池单体放电、蓄电池包(组)放电。 3、贮存和管理要求:规定放电前后的动力蓄电池贮存的环境条件及如何进行管理。 4、安全要求:本标准设计的是大电流下的放电,需要放电的报废后的动力蓄电池,不清楚蓄电池的状态,因此,在操作的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