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宣木瓜》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宣木瓜产业发展中心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 、宣城市宣州区种植业局 、宣城市宣州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宣城华科宣木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海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市合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宣城市金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宣木瓜协会 。
主要起草人 唐海兵 、张文秋 、宋有义 、李志 、俞学慧 、闵芳 、程千木 、徐让华 、邱健隆 、陈家胜 、徐国强 、徐静 、雷金虎 、郑向东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120 制药学 |
| 11.120.10 药物 |
备案号:13031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