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数字乡村 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廊坊市标准化所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廊坊分 公司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共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润泽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顺海 、郭睿 、任建伟 、刘朔 、马群 、赵志滨 、刘欣羽 、高继伟 、张海付 、徐斌 、张建平 、李时 、李晓英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40 电信系统 |
33.040.40 数据通信网 |
备案号:112416-2024。
本文件规定了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的指标体系结构、指标说明及计算方法、数据采集与处理和结果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对各县(市、区)数字化发展水平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