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庄马展 、高艳妮 、刘尹 、冯朝阳 、贾振宇 、刘学 、王世曦 、李岱青 、李友谊 、郑晓冬 、杨春艳 、孙倩莹 、许杰龙 、李付杰 、虞慧怡 、宋婷 、计伟 、杨娇 、马欢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备案号:95383-2023。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指标体系、数据获取与质量保证、评价方法以及结果运用。本文件适用于评估地区生态文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