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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0部分:通话记录》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荣耀智能机器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姚一楠吴怡宁娇衣强王宇晓贾科李腾宁华王艳红赵晓娜落红卫杜云刘陶陈鑫爱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4177.10-2023
发布日期
2023-05-22
实施日期
2023-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3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9725-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处理终端产生的通话记录信息的最小必要评估规范,包括基本原则、信息分类、典型场景、评估要求和评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处理通话记录信息的活动,也适用于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使用通话记录行为进行评估。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姚一楠
吴怡
王宇晓
贾科
王艳红
赵晓娜
刘陶
陈鑫爱
宁娇
衣强
李腾
宁华
落红卫
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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