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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7部分:交易信息》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宇晓贾宝国张静怡刘陶落红卫宋恺杨萌科王昕桑明臣王浩仟范铭付艳艳李腾赵晓娜姚一楠衣强赵盈洁李辰淑吴斌李昳婧杜蕾丁宁董霖李颖莹郄世杰柯国锋刘桢许依榕张学杰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4177.17-2025
发布日期
2025-12-17
实施日期
2026-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3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30 IT安全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3640-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交易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提供、删除等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最小必要评估规范,并通过典型应用场景来说明如何落实最小必要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应用程序(APP)规范对用户个人信息(交易信息)的处理活动,也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应用程序收集使用交易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宇晓
贾宝国
落红卫
宋恺
桑明臣
王浩仟
李腾
赵晓娜
赵盈洁
李辰淑
杜蕾
丁宁
郄世杰
柯国锋
张学杰
张静怡
刘陶
杨萌科
王昕
范铭
付艳艳
姚一楠
衣强
吴斌
李昳婧
董霖
李颖莹
刘桢
许依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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