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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1部分:短信信息》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荣耀智能机器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贾科武林娜杜云赵盈洁李腾姚一楠宋恺宁华王艳红卜英华刘陶张玮徐曼王宇晓赵晓娜衣强吴怡陈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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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4177.11-2022
发布日期
2022-09-30
实施日期
2023-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5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050 电信终端设备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7449-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11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者对用户短信信息的处理,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短信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贾科
武林娜
李腾
姚一楠
王艳红
卜英华
徐曼
王宇晓
吴怡
陈鑫爱
杜云
赵盈洁
宋恺
宁华
刘陶
张玮
赵晓娜
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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