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城市中心广场反恐怖防范要求》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警总队 、天安门广场管理委员会 、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 、中星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博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安透可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戴锐 、韩春梅 、郑涛 、秦立强 、张光 、魏永忠 、吴祥星 、周凯 、张宗远 、杨玉波 、张保生 、许身健 、刘世权 、张洪欣 、李红 、刘劲松 、朱冰 、孙建东 、李宗泽 、汪昆 、周大良 、陈刚 、李赢 、吕轩 、郭宇 、杜治国 、李翠芳 、李佳 、王生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88460-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中心广场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中心广场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