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由国家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档案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央档案馆档案资料保护部 、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丽华 、郝晨辉 、王大众 、冯剑波 、刘璐 、孙源 、袁嘉新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01.140.20 信息学 |
备案号:86542-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7号 。
本文件适用于档案移交单位与档案馆之间的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其他机构之间的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