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 纸质档案》由福建省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档案局 、福建省档案馆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卓兆水 、黄建峰 、马俊凡 、游富明 、方彦 、王彬彬 、徐清平 、陈婷婷 、林美如 、叶明云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01.140.20 信息学 |
备案号:65518-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工作组织、管理要求、操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