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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系统工程二司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应急安全司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 、国家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艾克塞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廖崎 、吴祥星 、杨玉波 、李帆 、朱峰 、王进军 、谢鹏 、张家利 、徐思钢 、张宗远 、张凡忠 、王黎明 、仇春华 、李新邦 、程有莹 、邓安嫦 、张敏 、刘天舒 、李春 、沈哲 、郭璇 、韦红 、王长征 、姜凯 、周慧敏 、黄立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1800.6-2021
发布日期
2021-04-25
实施日期
2021-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3538-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9号 。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核能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廖崎
吴祥星
朱峰
王进军
徐思钢
张宗远
仇春华
李新邦
张敏
刘天舒
郭璇
韦红
周慧敏
黄立
杨玉波
李帆
谢鹏
张家利
张凡忠
王黎明
程有莹
邓安嫦
李春
沈哲
王长征
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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