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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系统工程二司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应急安全司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国家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艾克塞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廖崎吴祥星杨玉波李帆朱峰王进军谢鹏张家利徐思钢张宗远张凡忠王黎明仇春华李新邦程有莹邓安嫦张敏刘天舒李春沈哲郭璇韦红王长征姜凯周慧敏黄立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1800.6-2021
发布日期
2021-04-25
实施日期
2021-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3538-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核能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廖崎
吴祥星
朱峰
王进军
徐思钢
张宗远
仇春华
李新邦
张敏
刘天舒
郭璇
韦红
周慧敏
黄立
杨玉波
李帆
谢鹏
张家利
张凡忠
王黎明
程有莹
邓安嫦
李春
沈哲
王长征
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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