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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20部分: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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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 9706.220-2021
发布日期
2021-03-09
实施日期
2023-05-01
全部代替标准
YY 0827-201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9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55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55 诊断设备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81834-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要求,如婴儿转运培养箱。本标准规定了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安全要求,但如果制造商在其风险管理文档中说明危险所带来的风险与设备的治疗收益相比,是处于一个可接受的水平,那么通过一个特别条款来展示等效安全性的符合性替代方法可被视为符合。本标准不适用:通过毯子、衬垫和床垫供热的医用加热设备;不属于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婴儿培养箱;婴儿辐射保暖台;婴儿光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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